一、设计原则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的设计,体现了以下三个原则:
1.全面性。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同于总体小康,它不仅包括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而且还包括政治文明,甚至生态文明。所以指标体系的遴选和确定应当全面考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的内容。
2.客观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国2020年的奋斗目标,实现现代化是2050年的奋斗目标,而实现总体小康则是发展的基础,是奋斗的起点。在选择监测指标时,既要兼顾三者的连续性,又要充分考虑它们不同的内涵,重点在于要充分体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水平更高、发展更科学、更和谐”的要求。
3.可操作性。为了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能够有效地运用于实际分析,选取的指标必须具有可操作性,不能片面地追求理论层次上的完美。纳入该体系的各项指标因素必须概念明确,内容清晰,能够实际计量或测算,以便进行定量分析。过于抽象的分析概念或理论范畴不能作为指标引入体系;现阶段还无法实际测定的指标也暂时不予考虑。
二、构成要素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体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三个方面:
1.指标体系。指标体系主要是从不同角度反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容。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涵――六个“更加”和“四大目标”,以及设计原则,确定指标体系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科教文卫、资源环境”等六部分25项指标。
2.权重。权重反映每个指标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贡献程度,即认知程度。主要是采用“德尔菲法+循环法”确定每个指标权重。
3.目标值。目标值就是各项指标到2020年应该达到的值。本着科学性与可行性相结合的要求,我们对每一个指标目标值的确定都持十分慎重的态度。基本上是以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基本目标为依据,参照世界各国发展的基本趋势、国际上通行的标准或数量界限、我国的基本国情以及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确定了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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