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或有关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综合处:
为了全面反映我国及各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展情况,为党政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方针政策提供依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决定根据2008年6月18日国家统计局印发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方案》(国统字[2008]77号),从2008年开始,每年组织编写《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报告(小康监测蓝皮书)》(以下简称为《蓝皮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或有关处)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这项工作。
一、编写的组织工作
《蓝皮书》由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负责组织编写,编委会和编写组成员见附件一。
二、《蓝皮书》的内容和分工
《蓝皮书》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报告,由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负责编写;第二部分是专题报告,由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组织有关部门编写;第三部分是地区报告,由各地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或有关处)组织,要求按统一格式编写,具体格式和内容见附件二,编写可参考范例见附件三;第四部分是统计资料,由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搜集全国数据,各地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或有关处)搜集本地区数据;第五部分是附录,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方案,由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负责编写。
三、时间安排
2008年《蓝皮书》将于2008年9至10月份编辑,11月中旬前定稿,12月初印刷出版。请各地8月15日前报送本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结果(包括指标原始数据和进程实现程度,数据年份为2000~2007年),8月31日前报送《监测报告》。
各地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或有关处)要尽快落实报告的撰稿工作,并于8月15日前将撰稿人回执报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吕庆喆、施凤丹
电 话:(010)68783968、68783971
电子信箱:lvqz@stats.gov.cn shifd@stats.gov.cn
附件一:《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报告(2008年小康监测蓝皮书)》编委会和编写组成员
附件二:各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报告写作要求
附件三:部分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报告写作范例
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 200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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