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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经济统计规律
2014-07-30  

赵华荃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规律是宇宙运动中事物本质的反映,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内在联系和必然的发展趋势。它是客观存在,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1965年,毛泽东在《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辩证法》一文中讲到辩证法的核心是对立的统一规律时说:“什么叫本质,只能说本质是事物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据此,作者认为,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含义可以表述为:在有文字记载的社会形态中,诸经济、社会活动之间本质的、内在的联系,集中体现在其发展过程中主要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的相互关系和作用上,从而揭示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和必然性。

  实事求是,按规律办事已是老百姓的口头禅,烩炙人口了。那么,什么是社会经济统计规律?作者一生在国家统計局从事统計工作,经常思考这一问题,特撰写《论社会经济规律》一文,这对于发展、改革、完善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统計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呈献给统計学界和实际统計工作者,抛磚引玉,供大家討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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