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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监测报告(2010)
2010-12-22  

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

为了科学地反映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为党和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方案》[1]2009年监测结果表明,面对异常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及时果断地采取了一系列保增长、促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宏观调控措施,促使我国经济在世界率先实现回升向好,有力地推动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全国及各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均有上升,但区域间差距依然较大。

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进展顺利2009年实现程度达到77.1%

据监测,2009年,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2]达到77.1%,比上年提高了2.58个百分点。其中,经济发展的实现程度为72.6%,比上年提高3.9个百分点;社会和谐的实现程度为77.3%,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生活质量的实现程度为83.6%,比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民主法制的实现程度为93.1%,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文化教育的实现程度为65.4%,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资源环境的实现程度为76.8%,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见表1)。从实现程度来看,经济发展和生活质量提升较快;社会和谐、民主法制、文化教育、资源环境均保持了一定的增速。

12000~2009年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在六大方面实现程度

单位:%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全面小康进程

59.6

60.7

61.8

63.0

64.8

67.2

69.9

72.6

74.6

77.1

经济发展

50.3

52.2

54.4

56.3

58.2

60.6

63.3

66.3

68.7

72.6

社会和谐

57.5

59.6

57.1

56.3

59.9

62.8

67.5

71.9

75.8

77.3

生活质量

58.3

60.7

62.9

65.5

67.7

71.5

75.0

78.3

79.9

83.6

民主法制

84.8

82.6

82.5

82.4

83.7

85.6

88.4

89.9

91.1

93.1

文化教育

58.3

59.1

60.9

61.8

62.2

63.0

64.1

65.3

64.5

65.4

资源环境

65.4

64.6

66.3

67.2

67.7

69.5

70.6

72.6

75.2

76.8

(一)经济发展平稳较快

经济发展包括人均GDP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城镇人口比重和失业率(城镇)五项监测指标,主要反映经济方面的发展情况。据监测,2009年,我国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实现程度为72.6%,比上年提高3.9个百分点。其中,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了1.70%,比上年增加0.23个百分点,实现程度为68.2%;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3.4%,比上年增加1.6个百分点,实现程度为86.8%;城镇人口比重为46.59%,比上年增加0.91个百分点,实现程度为77.7%

(二)社会和谐逐步改善

社会和谐包括基尼系数、城乡居民收入比、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系数、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和高中阶段毕业生性别差异系数五项监测指标,主要反映社会发展的协调程度。据监测,2009年,我国在社会和谐方面的实现程度为77.3%,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其中,基尼系数[3]与上年基本持平,实现程度为65.9%;城乡居民收入比与上年相比有所上升,实现程度为58.7%;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系数[4]比上年降低1.5个百分点,基本达到预定目标;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5]比上年提高4.3个百分点,实现程度为68.4%;高中阶段毕业生性别差异系数与上年基本持平,实现程度为99.9%

(三)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生活质量包括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恩格尔系数、人均住房使用面积、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平均预期寿命五项监测指标,主要反映居民生活的发展变化情况。据监测,2009年,我国在生活质量方面的实现程度为83.6%,比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比上年增长9.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153元,比上年增长8.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实现程度为59.3%;恩格尔系数[7]比上年下降2.2个百分点,已经达到目标值;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比上年略有下降,实现程度为69.8%平均预期寿命比上年有所增长,实现程度为98.9%

(四)民主法制逐步健全

民主法制包括公民自身民主权利满意度和社会安全指数两项监测指标。据监测,2009年,我国在民主法制方面的实现程度为93.1%,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其中,公民自身民主权利满意度[8]比上年增加1个百分点,实现程度为90.0%;社会安全指数[9]比上年增加2.7个百分点,实现程度为95.7%

(五)文化教育稳步发展

文化教育包括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和平均受教育年限三项监测指标,主要反映文化教育方面的发展情况。据监测,2009年,我国在文化教育方面的实现程度为65.4%,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其中,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比上年有所上升,实现程度为50.0%;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与上年基本持平,实现程度为63.4%;平均受教育年限比上年有所提高,实现程度为81.5%

(六)资源环境受到重视

资源环境包括单位GDP能耗、耕地面积指数和环境质量指数三项监测指标,主要反映资源利用状况和环境保护成果。据监测,2009年,我国资源环境方面的实现程度为76.8%,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3.61%,实现程度为66.6%;耕地面积指数[10]比上年略有下降,但仍在控制目标之内;环境质量指数[11]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实现程度为75.8%

二、各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均有上升,但区域间差距依然较大

从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12]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看(见表2),2009年,东部地区的实现程度为85.9%,中部地区为75.2%,西部地区为69.1%,东北地区为80.6%。实现程度最低的西部地区比最高的东部相差16.8个百分点,差距虽依然较大,但比上年缩小了0.3个百分点。从增长速度看,2009年各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均有提升,其中东北地区增幅最高,西部地区次之。

东部地区2009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为85.9%,比上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其实现程度在四大区域中处于领先位置。从六大方面的发展情况看,东部地区的发展相对比较协调,其在生活质量方面的实现程度已达90%以上,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主法制和资源环境方面的实现程度均处于80%90%区间,只有文化教育方面的实现程度相对较低,处于75%80%区间。

中部地区2009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为75.2%,比上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实现程度相当于东部地区2005年、东北地区2007年的发展水平。从六大方面的发展情况看,中部地区在民主法制方面的实现程度达到90%以上,社会和谐和生活质量方面的实现程度位于80%90%区间,文化教育和资源环境方面的实现程度位于70%80%区间,经济发展方面的实现程度位于60%70%区间。

西部地区2009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为69.1%,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实现程度相当于东部地区2002年、东北地区2005年、中部地区2007年的发展水平。从六大方面的发展情况来看,西部地区在民主法制方面的实现程度位于80%90%区间,生活质量和资源环境方面的实现程度位于70%80%区间,社会和谐和文化教育方面的实现程度位于60%70%区间,经济发展方面的实现程度略低于60%

东北地区2009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达到80.6%,比上年提高3.1个百分点。从六大方面的发展情况看,东北地区在民主法制方面的实现程度达到90%以上,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方面的实现程度位于80%90%区间,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和资源环境方面的实现程度位于70%80%区间。

从全国31个省(区、市)看,各省(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差异较大:北京、上海的实现程度已接近95%,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的实现程度在90%左右;福建、辽宁、山东的实现程度位于80%-90%区间;内蒙古等15省(区、市)的实现程度位于70%-80%区间;云南等4省(区)的实现程度位于60%-70%区间;贵州、甘肃、青海的实现程度尚未达到60%。

22000~2009年全国及四大区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

单位:%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59.6

60.7

61.8

63.0

64.8

67.2

69.9

72.6

74.6

77.1

东部地区

64.2

66.3

68.8

70.3

72.3

75.1

78.2

81.2

83.5

85.9

中部地区

55.5

57.9

58.8

60.3

62.1

64.1

67.0

70.6

72.7

75.2

西部地区

52.7

54.2

55.2

56.2

57.1

59.4

61.1

64.5

66.4

69.1

东北地区

60.4

62.0

63.9

66.0

67.6

69.2

72.1

74.8

77.4

80.6

三、继续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建议

十二五时期(二○一一年至二○一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了如期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今后一段时期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抓住和利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继续着力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必须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转变,增强经济发展的长期动力和可持续性。

(二)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切实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三)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并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要求,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完善农业农村发展机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农民建设美好家园。

(四)加快完善社保体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紧迫任务。应在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渐提高保障标准,并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六)发挥地区比较优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扶持力度,大力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分工协作,优化布局,建立优势互补、协作互助和政府扶持的区域协同发展机制,促进区域均衡协调发展。

               

【注释】

12003年初,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开始研究制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2007年又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对指标体系做了重要修订。目前,指标体系由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文化教育、资源环境等6个方面23项指标组成。

2]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是一种综合指数,是各监测指标实际值除以标准值,然后再经加权综合而得的。实现程度60为总体小康,100为全面小康,也就是说,全国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是以60为起点,100为终点。

3]基尼系数是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异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其经济含义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进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因此其最大为“1”,最小等于“0”。前者表示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不平均,即100%的收入被一个人占有了;而后者则表示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平均,即每个人的收入完全相同。一般情况下,基尼系数处于01之间。联合国有关组织规定:若低于0.2表示收入绝对平均;0.2~0.3表示比较平均;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目前,我国城镇和农村基尼系数可分别通过城乡居民住户收支调查的原始资料计算得出,但由于我国城乡居民的住户调查尚未一体化,所以,还不能直接通过住户调查资料计算全国的基尼系数,只能根据城乡居民住户调查收支分组资料估算得出。

4]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系数是通过计算全国31个省(区、市)人均GDP的变异系数得出的。它反映的是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差异情况,其值越大,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差异程度越大,反之亦然。

5]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是指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人口占政策规定应参加人口的比重。基本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项,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为重要,所以在计算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时只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率。

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根据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城、乡常住人口比重加权平均计算得到的。目前,统计部门只公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可通过计算农村居民总收入减去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财产性支出、转移性支出得到。

7]恩格尔系数是根据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以及城、乡常住人口比重加权平均计算得到的。

8]公民自身民主权利满意度指公民对自身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满意程度。此指标是一项主观性指标,其数据通过抽样调查取得。

9]社会安全指数是一个合成指数,表示社会安全的状态。指一定时期内,社会安全的几个主要方面(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生活安全、生产安全等)的总体变化情况。其中,社会治安采用万人刑事犯罪率指标;交通安全采用万人交通事故(含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等)死亡率指标;生活安全采用万人火灾事故死亡率指标;生产安全采用万人工伤事故死亡率指标。

10]耕地面积指数是指报告期耕地面积与基期耕地面积的比率。当耕地面积增加时,比率大于100%;当耕地面积减少时,比率小于100%

11]环境质量是包括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地质环境、噪声等环境要素优劣的一个综合概念。由于环境统计数据的限制,环境质量指数的计算目前暂由水环境、大气环境、绿化等环境要素构成,待条件成熟时,再加其他。环境质量指数包括: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地表水达标率和国土绿化达标率。

12]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10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6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12省(区、市);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3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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