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立项公示经选题发布、申请受理、资格审查、严格评审等程序产生,现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拟立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月16日至1月2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办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章娅薇;
联系电话:(010)68783958;
电子邮箱:yjsglc@stats.gov.cn。
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