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经指南发布、申请受理、资格审查、评审等程序产生,根据《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拟立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10月31日至11月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办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韫哲;
联系电话:(010)68783413;
电子邮箱:yjsglc@stats.gov.cn。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